食堂标准化管理流程草案

发布时间: 2024-03-27 作者: 常见问题

  第二十八条菜肴标准原则上为2荤1素1汤以下。职工要文明就餐,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当天就餐人数,打菜适量,遇有来客时尽量少打,防止菜肴不够的现象。

  第二十九条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,食物乱堆乱放,乱扔纸屑、垃圾,不得大声喧哗。

  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,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、卫生、整洁的就餐环境,吃上“放心饭,健康饭”,特制定本规定。

  第三条办公室对食堂来管理,接受并处理公司就餐职工的投诉,接受督查办督查。

  第十二条食堂管理实行“主管负责制”,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、卫生状况、就餐环境、员工配备及服务等全面负责,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对应责任。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监督落实。

  第十四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,勤俭节约、适宜,合理的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,不造成菜肴变质、浪费或者份量不够。

  第二十条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考核评分。考核内容以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要求为准,具体评分标准由办公室制定。

  第二十一条考核形式能采用公开考评,也可以组成考评组考核。办公室要有员工意见填写表,受理员工意见和投诉等。

  第二十二条考核实行百分制,每月考评一次。评分满90分以上(含)为优秀,80分以上(含)为良好,60分以上(含)为及格,60分以下为不及格。

  (六)就餐大厅要有灭蝇、灭蚊、防毒、防鼠等设施,对大厅环境每半年进行1—2次全面消毒。做到无蝇、无鼠、无污水沉积、泔水桶洁净并加盖并及时处理;

  第二十二条每月验收员将验收单与会计对账,要求数目清楚,如有错账、漏数由验收员负责。

  第二十三条每月、每季会同财务部与采购员核定执行新价、要求货比三家,做到价廉物美。

  第二十四条发现验收、采购员弄虚作假、假公济私,一经查实,从严惩处。财务部、部门经理要常常检验核查验收采购和仓管工作。

  第二十五条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员工要缴纳搭伙费,具体收费标准由总裁办会议研究决定。

  第二十三条连续三次不及格者,通报批评,直至解聘。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。

  良好的卫生环境是每个食堂得以发展的基础要求。为了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、卫生、舒适的就餐环境,本餐厅特制定以下规定:

  (一)就餐大厅整洁明亮,餐桌上无灰尘,地板无垃圾,凳子无脏水、灰尘等。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无水渍,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要及时清扫、拖洗2—3次,对餐桌要随时清理,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,空气清新、无异味。

  (三)食堂周边无杂物、垃圾、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、垃圾,污水排放畅通,地面无积水、无杂物、无残渣;每天最少清扫1—2次,保证室外整洁、干净。

  (四)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,玻璃上无灰尘、无痕迹,保证清洁明亮。

  (五)就餐大厅四周墙壁、天花板门窗、墙面、排风扇、灯具、吊扇保持干净、无尘土及无蛛网,每周至少打扫一次。

  第四条食堂的配置、卫生及管理要求,食品与餐具的卫生要求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,都必须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和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》的规定。

  第五条食堂布局合理,设专用的交通通道和出入口,设置有洗涤、消毒、更衣、通风、冷藏、防蝇、防尘、防鼠、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。操作间、厨房入口必须设设置洗手装置。

  第十五条食堂一天三餐,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,每天蔬菜、鱼肉、瓜果必须新鲜、洁净,无污染、无变质、无发霉,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。

  第十六条烹调菜肴时,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,隔餐菜应回锅烧透。食物不油腻,味精等尽可能降低使用量。

  第十七条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、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“定置管理”,做到摆放整齐有序,无油腻、无灰尘、无蜘蛛网,地面做到无污水、无杂物。

  第九条操作间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,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。每天上班前后用紫外线分钟。

  第十条餐具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“一洗、二清、三消毒、四保洁”的工作程序。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。消毒后的餐具立即放入消毒保洁柜内。

  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必须做到清洁、无毒,严格执行“四分开”。一定要注意凉菜加工环节的管理,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。

  第十八条餐厅要清洁、卫生、通风,采取多种有效措施,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、苍蝇工作,应采用防蝇门帘、纱窗、电子灭蝇器、灭蝇纸、灭蝇拍、定时喷撒药剂、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保护措施,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,做到无苍蝇、无蟑螂、无飞虫叮咬。

  第十九条桌椅表面无油渍、摆放整齐,经常清洗;地面每天清扫一次,每周大扫除一次,每月大检查一次,保持清洁,玻璃门窗、扶手干净,地面干净、无烟蒂。

  第二十条餐具使用后要清理洗涤干净,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,每天消毒二次,未经消毒不得使用;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,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,并有明显标志。

  第二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、员工全部用餐完毕,清理好桌面,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。第二十二条采购员凭发票、验收单、填写费用报销表,经会计审核、部门经理签字,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同意报销,报总经理批准。

  第六条食堂人员一定持证上岗,从业人员每年一定要进行健康检查,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该职业,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,解除聘用。食堂必须建立健康档案。

  第七条从业人员一定注意个人卫生。工作人员穿好工作服,戴好工作帽,洗净双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,外出不得穿工作服。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作间。

  第八条随时保持室内卫生,操作台、各种物表及地面,每日一定要进行常规源自文库洁,必要时用消毒液消毒,有污染时立即消毒。